宁波市紧抓四大提升工程推动复议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机关: 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2-07-18 字号【

2020年以来,宁波市充分利用改革发展机遇,致力于提升行政复议制度优势与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紧抓五项重点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复议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前一年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该市复议局及一名工作人员分别获浙江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一、抓制度保障提升工程,引领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制度体系循序完善。宁波市司法局结合复议体制改革后的工作实际,积极健全集体讨论、听证、调解等配套制度,与该市纪委市监委共同建立行政复议与监察协作机制,与该市中级法院等有关方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复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复议资源全新升级。成立宁波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搭建市县两级共享平台以及实行动态化、开放式的专家库管理模式。目前该市市县两级复议局已有多起复议案件征询委员会专家意见,为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改革方案率先落实。根据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宁波市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文书抄告和行政复议定期通报机制,同时结合运用约谈通报、监察协作等机制,使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抓复议平台提升工程,科技赋能畅通渠道

一是硬件设施高标准配置。以打造浙江省领先的市级行政复议中心为目标,宁波市司法局规划推动建设700余平方米的行政复议中心,大力提升复议接待大厅与办案用房的高标准、智能化建设。二是线上平台便民化升级。有效运用浙江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率先实现复议案件网上申请、办理和审批为一体的信息化办公。并对网上申请平台部分功能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复议便民力度。三是复议前端多元化构建。发挥窗口处室接待、审查、分流、调处等多项功能,2020年除接收邮寄复议申请外,宁波市复议局运用两个平台共接待线上线下复议申请394件次,现场通过释法说理和沟通协调后有120批次申请人放弃复议申请或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登记立案的491件案件中,经甄别后通过不予受理、告知或受理前协调处理的有105件。

三、抓办案质效提升工程,切实履行复议职责

一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速办,以及复议全过程协调化解。2020年宁波市复议局受理并审结简易类案件208件,平均办案用时仅18.92天。除不予受理或其他处理外,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26件,其中协调化解198件,调撤率达46.48%。二是重点聚焦案件办理。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提高集体讨论、听证、专家论证、实地调查、当面询问、协审的适用比例,探索实行由专家担任疑难复杂和专业性强复议案件听证员。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指引》初稿并进行完善修改,指导同类型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三是持续强化复议监督。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2020年宁波市复议局对6件复议案件直接予以纠错,对43件存在违法或不当的交通违法处罚案件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并及时跟踪督促落实。

四、抓复议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动人才引擎

一是重内部挖潜强业务。注重复议力量的梯队建设,通过专题讲座、案件集中研讨、网上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内部挖潜,强化对青年干部业务能力的培养,推动新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跨越式提升,其他人员能力短板全面补强。二是重培训案例促指导。组织开展该市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业务培训,设置学界前沿课程提高培训实效。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撰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编印《宁波市行政机关败诉败议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业务培训、优秀案例对复议工作的指导规范作用。三是重调查研究提质效。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注重工作成果的转化运用,其中撰写的《行政复议视角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研究——以宁波市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为样本》一文荣获2020年宁波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行政复议速裁机制及其对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借鉴意义》一文亦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