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近年来,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我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将“打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示范样本”作为对标“重要窗口”和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先行性的法治领域重大标志性成果,并取得一定成效。相关工作在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上刊登,改革成果被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纳吸收,并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
一、抢抓改革机遇,搭建平台率先改革
2015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浙江以设立“行政复议局”为载体,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率先实现“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法框架内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不等不靠,率先试点“破题”。2015年9月,省政府批准义乌市成立了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2016年7月,省行政复议局挂牌成立。2017年3月,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二是凝聚支持,全域同步推进。2017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同年12月,全省11个设区市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全面确定。2018年11月,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要同步推进同步完成”。2019年3月,全省市县司法局三定方案均明确挂牌行政复议局。2019年6月,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局全面运行,集中履行本级政府行政复议职责,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基本“落地”。三是加强指导,改革成效初显。印发《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市县行政复议局对外公告挂牌运行事宜、加强人员配备,推动市县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单一告知”,力促行政复议局从“有形挂牌”到“有效运行”。通过改革,全省行政复议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按需调剂”的同时实现了“优化节约”。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数量增加了29.5%;市级行政复议局平均11.73人,其中杭州市配备在编人员29人、辅助人员10人(含专职调解员5人)。目前,近九成以市县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已经“下沉”至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局办理,改革成效明显。
二、狠抓方案落地,蹄疾步稳持续改革
以贯彻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为契机,对照“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查找问题短板,谋划改革新思路新举措,以省委依法治省委名义转发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出“打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示范样本”的改革新目标,着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一是评估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订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核查抽查、情况通报、每月晾晒、表扬奖励等方式,推动各地强化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提升行政复议职责履行、工作机制建设、审理方式创新发展以及人力物力保障等工作。省行政复议局在原新增16个编制的基础上又新增5个政法专项编制。经抽查评估,全省市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9%,提前一年完成建设目标。二是重新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体现政府主导性、委员中立性、委员专业性、咨询意见公开性和市县统筹性为思路,在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的精心指导下,经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于5月11日重新组建了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办案模式。目前,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已组织案件征询25次,征询专家意见66人次,委员意见被采纳率81.69%。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与法院系统共同组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在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挂牌,推进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的咨询和收取材料窗口、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部进驻县级矛调中心并实质性运行,全面开展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为41.2%,较2019年度上升近15个百分点;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表扬信等40面(封)。四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就行政复议文书抄告、定期通报报告、行政复议案件责任追究通报等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提出指导性意见,部署各地落实相关工作,形成倒逼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对复议纠错应诉败诉案件较多、应诉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主动上门指导,有的市建立由市政府负责人约谈复议被纠错单位负责人的错案约谈机制,有的县将复议纠错情况纳入党委巡察监督重点,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今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14.5%,复议后起诉率仅17.47%,近60%的市县实现复议后“零败诉”。
三、聚焦法治建设,迭代创新深化改革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永不停步。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运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围绕“提升公信力、打造主渠道”,以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三个方面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聚焦法治中国建设,在打造“主渠道”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讲好“复议故事”,扩大行政复议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优化完善省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加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为打造“主渠道”奠定基础。二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在成为“助推器”上下功夫。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例指导、文书抄告、案件责任追究通报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三是聚焦法治社会建设,在落实“复议分流”上下功夫。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置在矛调中心的行政复议窗口的实质性运行,提高行政复议调解成功率。健全行政复议以案释法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人员以案释法职责,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性,促进“案结事了”,助力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