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部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办案流程、工作保障等内容,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现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五个统一”:
一、统一整合行政复议资源,率先实现三级政府集中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印发后,6月28日,我们报请自治区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期间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试行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整合和优化行政复议办案力量。集中办案期间,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从本级政府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并协调编制部门批准先行增加人员编制,其中自治区司法厅增加政法专项编制8人,桂林和北海市司法局分别增加编制6人,梧州市增加政法专项编制4人。其他市也正在积极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推进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据统计,自试行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来至11月30日,三级政府复议办案数比上一年增长100.49%,其中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同比增长99.77%,办案同比增长81.16%。
二、统一推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率先建立三级办案组织,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
我们与自治区编制部门多次沟通并取得支持,在三级司法行政部门加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作为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机构。目前各市、县(市、区)均在司法局加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创新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办公会、案件审理评议组三级办案组织,由自治区主席担任最高一级办案组织即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制定三级办案组织工作规则。设立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各市县也积极推动建立三级办案组织和组建咨询委员会,印发相关工作规则。北海市还建立了由多名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
三、统一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办案场所、人员管理规范,率先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围绕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我们确定自治区本级、桂林市、北海市、桂林市七星区作为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办案场所、人员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一是组建工作专班。7月初成立3个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由分管人事、厅办公室、行政复议工作的厅领导担任工作专班组长,分别负责人员管理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集中办案人员。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任命了组成人员,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为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成立5个临时性办案组,抽调15名部门人员集中办案、加强办案力量,保证改革期间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能的正常履行。三是推动办案流程再造。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三人评议制度,重新制定立案、审理、送达、公开、归档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保障办案公平公正。四是规范办案场所。指导各试点单位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规范化办案场所,配备行政复议“六室”,即立案接待室、听证室、阅卷室、调解室、审理室、档案室,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目前,自治区本级划拨1300多平方米,下一步计划建设规模约2.8万平方米的行政复议中心。桂林、北海分别划拔了1000多平方米和630多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楼作为行政复议办案场所。柳州、梧州、贺州、贵港市也解决了复议办案用房;来宾市拟通过置换项目用地方式建设占地面积5亩的市行政复议中心;南宁等其他市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办案场所。
四、统一推进改革任务,率先出台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6月28日,我们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9月,印发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省级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机构的省份。10月10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规则。11月10日,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印发了省级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具体举措、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间,要求自治区、市、县三级均按照《实施方案》同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并自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正式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职责。11月30日,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视频会,就贯彻落实广西《实施方案》精神进行部署。12月11日,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视频汇报会,听取各市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建立改革任务清单管理制度,逐项挂牌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交出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圆满答卷。目前,北海、桂林、贺州、百色等市均已出台全市改革实施方案。其他各市、县的改革实施方案均已起草完毕,正在按程序报审当中。
五、统一履职条件,率先建立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
我们出台了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行政复议员由司法行政机关提名、同级人民政府任命,统一了履职条件,规范了任命程序,颁发了全区统一制式的行政复议员资格证和行政复议员工作证,增强行政复议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队伍,促进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自治区政府任命了首批行政复议员11人,北海市任命了行政复议员7人。
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有几点工作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高站位”部署跑出改革“加速度”。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高度重视支持,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时任自治区主席陈武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做出特色和亮点,发出广西声音;自治区代主席蓝天立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欣听取推进改革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周成方担任改革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带队到北京向司法部领导汇报我区的改革思路,确保了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协调沟通,构建推进改革良好工作格局。积极向司法部汇报我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请求司法部支持和指导,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自治区各部门也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自治区编办合理调配资源研究解决复议机构搭建、人员配备问题;自治区发改委对自治区行政复议中心建设项目启动立项主动对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对改革经费缺口问题给予支持保障;自治区高院对集中办案后案件受理问题专题研究支持;自治区调处办做好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区直其他各有关部门积极抽调业务骨干参与集中办案,形成了多方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始终围绕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更加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这一根本目标,从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更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去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从流程再造、场所规范、人员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复议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服务质效再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是坚持以创新为抓手,创出改革新成效。我们从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再造办案流程、优化办案场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实行集中办案、建立三级办案组织、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建立三人审理评议制度等创新举措,打造了广西特色亮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广西实际,在新的起点上,紧盯目标,强化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机制,更进一步、更深一层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预期目标,奋力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